2018年國内十大環境新聞
1 生态文明寫入憲法
3月11日,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第三次全體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正案》,“生态文明”寫入憲法,從根本大法角度把生态文明納入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總體布局和第二個百年奮鬥目标體系,爲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生态文明建設提供根本的法律保障。
2 全國生态環境保護大會召開,正式确立習近平生态文明思想
5月18日-19日,全國生态環境保護大會在京召開,習近平總書記發表重要講話,對加強生态環境保護、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作出了全面部署。大會正式确立習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爲新時代生态文明建設提供了根本遵循和實踐動力。
3 生态環境部組建,實現了“五個打通”
3月17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審議批準了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組建生态環境部,整合原來政府各部門分散的生态環境保護職責,統籌生态保護與污染防治,統一行使生态和城鄉各類污染排放監管與行政執法職責,實現了打通地上和地下、岸上和水裏、陸地和海洋、城市和農村、一氧化碳和二氧化碳“五個打通”,是我國生态環境保護曆史上又一個重要裏程碑。
4 中央生态環保督察“回頭看” 持續高壓力度不減
經黨中央、國務院批準,從5月底開始,中央生态環保督察組分兩批先後進駐河北、内蒙古、黑龍江等20省(區),對第一輪督察整改情況開展“回頭看”。“回頭看”實行靶向監督,精準發力,責令整改43486家,立案處罰11286家,約談5787人,問責8644人,解決了7萬餘件群衆關心的突出環境問題,促進了“黨政同責、一崗雙責”的落實。從2019年開始,将用四年左右時間完成第二輪中央生态環保督察。
5 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布《意見》,部署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
6月16日,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布《關于全面加強生态環境保護 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意見》,對打好藍天、碧水、淨土三大保衛戰作出全面部署,并明确了今後三年的目标任務和行動舉措,提出了具體指标,确定了打好攻堅戰的時間表和路線圖。
6 陝西拆除秦嶺北麓西安境内違建别墅,恢複生态
2018年,秦嶺北麓西安境内的違建别墅再次成爲輿論焦點。習近平總書記高度重視生态文明建設和生态環境保護,針對秦嶺北麓西安境内違建别墅問題多次作出重要批示指示,中央派駐專項整治工作組督促整改。自7月起,陝西省對秦嶺北麓西安境内的違規别墅和其他破壞生态環境問題展開清查,拆除違建别墅,恢複良好生态,并對相關責任人嚴肅處理。
7 “7+4”标志性戰役和專項行動全面打響,成效明顯
爲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2018年,生态環境部部署實施了打赢藍天保衛戰等7個标志性重大戰役,組織開展“綠盾2018”自然保護區監督檢查專項行動、飲用水水源地整治等4個專項行動,取得明顯成效。截至年底,全國31個省(區、市)1586個水源地的環境問題整治基本完成,國家級自然保護區違法違規問題得到有效遏制,全國338個地級及以上城市空氣質量持續改善。
8 生态環境系統開展“以案爲鑒”專項治理,打造生态環保鐵軍
爲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7月以來,生态環境部黨組和駐部紀檢監察組在全國生态環境系統組織開展“以案爲鑒,營造良好政治生态”專項治理工作,各級黨組織結合孟偉嚴重違紀案件,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認真查找問題,制定整改措施,将管黨治黨責任落細落小落實,政治建設、作風建設取得明顯成效。
9 核安全法發布施行,土壤污染防治法出台,填補生态環境領域立法空白
2018年1月1日,《核安全法》全面施行,生态環境部(國家核安全局)開展全國性“核安全法實施年”活動,全面落實習近平總書記提出的“理性、協調、并進”的核安全觀,依法從嚴監管,推進核安全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8月31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通過了《土壤污染防治法》,對土壤污染防治的基本原則、土壤污染防治基本制度、預防保護、管控和修複、經濟措施、監督檢查和法律責任等重要内容做出了明确規定,标志着土壤污染防治制度體系基本建立,該法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10 《公民生态環境行爲規範(試行)》正式發布
6月5日,生态環境部聯合中央文明辦、教育部、共青團中央、全國婦聯共同發布《公民生态環境行爲規範(試行)》,共有10條内容,簡稱“公民十條”,分别是:關注生态環境、節約能源資源、踐行綠色消費、選擇低碳出行、分類投放垃圾、減少污染産生、呵護自然生态、參加環保實踐、參與監督舉報、共建美麗中國。“公民十條”的發布旨在強化公民生态環境意識,引導公民自覺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理念,在全社會大力傳播社會主義生态文明觀,共同推動形成人與自然和諧發展現代化建設新格局。
2018年國際十大環境新聞
1 《巴黎協定》實施細則談判如期完成,通過了一攬子全面、平衡、有力度的成果
12月16日,在聯合國氣候變化卡托維茲大會上,各方基本完成《巴黎協定》實施細則談判,爲2020年後《巴黎協定》的實施奠定了堅實基礎,爲各方減緩和适應氣候變化,及相關資金、技術、能力建設支持作出規則安排,維護了多邊主義權威性和有效性,彰顯了全球綠色低碳轉型大勢不可逆轉。會前,習近平主席在G20領導人峰會上号召各方繼續本着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的責任感,爲應對氣候變化國際合作提供政治推動力,表達中方對卡托維茲大會取得成功的政治支持。王毅國務委員兼外交部長與法國外長勒德裏昂、聯合國秘書長古特雷斯在G20期間舉行氣候變化會議,發表新聞公報,支持卡托維茲大會如期達成《巴黎協定》實施細則。生态環境部部長李幹傑作爲中方代表出席卡托維茲大會領導人峰會,并與有關各方開展密集磋商,積極推動大會取得成功。中國氣候變化事務特别代表解振華率領中國代表團與各方積極協調合作。中方爲大會取得成功做出了重要貢獻。
2 中國浙江“千萬工程”獲聯合國環境規劃署年度“地球衛士獎”
9月26日,聯合國環境規劃署将年度“地球衛士獎”授予中國浙江“千村示範、萬村整治”工程。這項工程是“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在基層農村的成功實踐。2003年6月,浙江在全省啓動“千萬工程”。紮實推進“千萬工程”,造就了萬千美麗鄉村,帶動浙江鄉村整體人居環境領先全國。
3 聯合國呼籲解決全球範圍塑料污染問題
塑料污染問題日益嚴重,引起國際社會廣泛關注。海洋塑料污染問題尤其突出。據統計,每年塑料污染造成逾100萬海鳥和10萬海洋哺乳動物死亡。2018年世界環境日主題爲“塑戰速決”,呼籲世界齊心協力解決一次性塑料污染問題。5月底到6月初,不少地區及國家相繼出台了一次性塑料産品的使用禁令。歐盟、智利、美國加利福尼亞州等多個國家及地區推行塑料吸管、塑料袋等塑料制品的禁用規定。
4 《IPCC全球升溫1.5℃ 特别報告》成爲氣候變化最關鍵和最具争議的報告
10月8日,政府間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發布《IPCC全球升溫1.5℃ 特别報告》,成爲近年來關于氣候變化最關鍵和最具争議的報告。報告評估了全球溫升1.5℃與2℃的氣候影響,以及可能的減排路徑。報告指出,當全球溫升超過1.5℃到達2℃時,将帶來栖息地喪失、冰蓋融化、海平面上升等更具破壞性的後果,威脅全人類生存和發展,敦促各國政府加快行動。但報告受到一些發達國家的質疑。
5 美國加州山火引發國際社會對自然災害、極端天氣高度關注
11月8日,美國加利福尼亞州北部比尤特縣天堂鎮發生山火,此次山火成爲加州曆史上最具破壞性的一次火災。截至目前,北加州野火将山城天堂鎮燒毀,失蹤人數達到249人,死亡人數增至86人,14000座民宅被燒毀,大批居民流離失所。這場罕見的山火,引發了國際社會對自然災害、氣候變化帶來的極端天氣的高度關注。
6 亞馬遜雨林破壞達十年最高,國際社會擔心這一問題繼續加劇
11月,據巴西政府公布數據顯示,受非法采伐和農業對叢林的侵蝕影響,亞馬遜雨林的破壞達到了十年來的最高水平。數據顯示,從2017年8月至2018年7月,巴西的森林砍伐速度增快近14%,被鏟平的森林面積達7900平方公裏,同比增加了13.7 %。國際社會擔心2019年1月,早先在競選期間宣稱将讓巴西退出《巴黎協定》、放寬環境保護條例的新總統上台後,将加劇雨林破壞。
7 全球15%的陸地以及7%以上的海洋受到較好措施保護
國際自然保護聯盟發布兩年一度的《2018年保護地球報告》。數據顯示,世界陸地面積的15%以及全球海洋7%以上的區域受到了較好措施的保護,進一步提高了全球實現主要生态保護目标的可能性。7月,超過2000萬平方公裏的地球陸域以及2700萬平方公裏的海域已被指定爲“保護區”,較2016年分别增加了0.2%和 3.2%。
8 支持生物多樣性保護行動議程在埃及啓動
11月17日~29日,聯合國《生物多樣性公約》第十四次締約方大會在埃及沙姆沙伊赫召開,就制定2020年後全球生物多樣性框架的全面和參與性進程的意見進行磋商。生物多樣性公約秘書處、埃及政府與2020年大會舉辦方中國共同宣布,啓動“爲了自然與人——從沙姆沙伊赫到北京行動議程”,以鼓舞、号召并表彰爲支持生物多樣性保護及可持續利用而采取的各種行動。
9 諾貝爾經濟學獎花落氣候變化與技術創新
10月8日,美國經濟學家威廉·諾德豪斯和保羅·羅默獲得了 2018 年諾貝爾經濟學獎,獲獎理由是他們“将氣候變化和科技創新整合進了長期宏觀經濟分析中”。2018年正值諾貝爾經濟學獎50周年,主題是:當代人類命運最基礎、最緊迫的命題——全球經濟的長期可持續增長以及全人類的福利,希望國際社會關注氣候變化和科技創新。
10 日本宣布“退群”,時隔30多年重啓商業捕鲸,國際社會強烈譴責
12月26日,日本政府宣布退出國際捕鲸委員會,并計劃于2019年7月重新啓動商業捕鲸,範圍包括小須鲸和其他鲸魚等。這些行爲是國際捕鲸委員會明令禁止的。據悉,日本因30多年來緻力于尋找可持續商業捕鲸方案無果選擇退出。此消息一出引起日本國内和國際社會的強烈譴責,澳大利亞政府表示“極度失望”,不少國家希望日本慎重考慮退出國際捕鲸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