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环保局对二工区污水在线监测及固废堆场
作者: 来源: 访问次数:次 时间:2011-11-3 13:17:00
根据沪环保防[2010]233号文件要求,为加强金山卫化工集中区域内企业环境保护工作,二工区日排水量大于30吨的企业须在污水排口安装在线监测装置,雨水管道末端安装在线流量计,危废处置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规范堆放、合法处置。
2011年10月10日、11日,金山区环保局副局长黄永辉带队对二工区相关企业进行在线监测和固废堆场专项检查,金山区环保局污控科彭庆华、方治忠参加检查,金山第二工业区管委会副主任许军,金山第二工业区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沈燕平陪同参与此次行动。检查小组共对9家企业的在线监测设施运行情况、雨污分流情况、初期雨水预处理及雨水口流量计安装情况、危废堆场进行了检查,对未按照233号文件的相关规定予以落实措施的企业,黄永辉副局长要求企业立即制定整改计划,尽快完成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如企业产生的恶臭、环境应急不完善等也提出了相应的整改意见。
下一步,检查小组将完成剩余7家企业的检查,进一步推进二工区内企业污染物达标排放工作和环境风险控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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